中国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行业市场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0-18  浏览数:4294

本报告来源为香港信贷及收账管理协会(HKCCMA),报告转载已获得HKCCMA官方授权。

本报告以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行业作为主要对象进行系统性研究,综合利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等多种产业经济学研究方法,全面揭示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行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深入探索其规律、特点、存在问题等,并客观判断其未来。

 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都明确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此背景下,目前国内债权人实现债权回收可使用的合规方法有:自行处理、诉讼处理、债权转让和第三方调解及催收处理四种。由此可见第三方调解及催收行业的存在是具有法律依据。 

虽然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行业存在是具有法律依据,但由于行业发展早期受限于行业自治和法律治理的滞后,行业需要面临诸多发展困境,而且行业中采取的行为乱象难以规范,导致作为整个行业发展曾一度受到政策严控,并严格规定:除律师事务所主体外,不允许任何企业从事相关业务。但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需要, 基于对债务处理和化解纠纷方面具有的积极作用及良好功能,国家开始逐渐放开对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机构的管制,默许这个行业的经营和发展。发展到今日,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机构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整个行业也正从法律边缘开始走向合法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目前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市场划分为商帐调解市场、个贷催收市场和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三大市场,其中又以商帐调解市场、个贷催收市场为主要市场。通过调查得知,商帐调解市场和个贷催收市场均属于万亿级市场,市场容量都十分巨大。但相对于个贷催收市场而言,商帐调解市场具有单笔金额大、业务来源广等特点,相信随着未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市场前景将最具潜力的。

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市场行业的调解/催收行为按所使用手段不同,可分为两大类:非诉调解/催收和诉讼调解两大类。其中非诉调解/催收按照指服务提供者所使用名义不同,又划分为企业调解/催收和企业+律所调解两种模式。通过研究对比,无论是从效果、专业性,还是可控性、安全性等方面来看,企业+律所调解模式都优于企业调解/催收模式。

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市场行业目前使用的收费模式可分为两种:全风险代理收费和半风险代理收费模式。两种收费模式核心区别在于:在实现债权回收前,客户是否需要支付费用给第三方调解/催收机构。如不需要,则是全风险代理;如需要,则为半风险代理。这两种模式各有特点,如全风险代理收费模式能令第三方调解/催收机构更容易开拓市场和承接业务;而半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则更大程度保护第三方调解/催收机构自身资金链周转问题。

通过本次研究发现,虽然现阶段整个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行业具有政府部门监管不全面、法律规范不明确、 行业持份者参差等诸多特点和问题,但由于其自身对债务处理具有其积极作用和社会经济现实需求的不断攀升,使得专业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机构已经成为解决应收账款问题、个人消费贷款回收等问题的主流选择,相信未来的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业务将会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和认同,其未来市场不可限量。

 

关键字: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债务合法处理、商帐调解、个贷催收、非诉调解/催收、诉讼调解、企业+律所

 

详细报告请查看附件

中国第三方债务调解及催收行业市场调研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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